部分市民为了能练车,采取“陪驾”的方式在道路上学车,不仅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交警部门采访了解到,部分车主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亲戚、朋友驾驶,自己则坐在一边进行“指导”,更有甚者,还有人成立了专门的“陪驾”公司,收取费用。这种“民间陪驾”的滋生,不仅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新的巨大隐患。
据介绍,10月3日,交警直属二大队在经开区7号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BHD3**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路上行驶,车尾粘贴着“陪驾”二字,还有联系电话号码。交警拦下该车进行检查,发现开车的是一名妇女,旁边坐着一名中年男子,男子脚下还有一副刹车。交警询问了解到,男子和桑塔纳轿车都是“陪驾”公司的,专门为那些正在考驾照的人提供“陪驾”服务。按照规定,交警对两人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暂扣车辆。11月4日,时隔一个月,这辆川BHD3**黑色桑塔纳轿车再次在同一路段被交警拦下,只是驾驶人和“陪驾”人员换了,上次没收的刹车现在又重新装备。交警再次对该车两人进行了处理。
11月4日,就有4辆用于“陪驾”的车被暂扣,4车8人中,有2对夫妻,剩下4人则是朋友关系。
据悉,时下,一些正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为了能多练习,一次性通过考试,就请有车的亲朋好友或者“陪驾”公司的人指导自己开车,这一现象在城区屡有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陪驾”公司一般都是使用车况很差的车辆提供练习,遇到一些车辆问题,也不及时修理,容易在行车中发生突发情况。此外,“陪驾”公司的“陪驾”车辆一般都采用主副刹车,用铁棒连接刹车至副驾驶座位下,方便“陪驾”者踩刹车,这样做极易造成刹车不及时、制动传感失灵等情况,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还有,学车的人在道路上行驶,将会极大干扰正常车辆的行驶,诱发交通事故。
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
(包小林 廖菲菲 本报记者 文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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