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为苯胺泄漏事故未及时上报向公众道歉。
针对外界对“12·31”泄漏事故未按照要求程序上报的质疑,张保在事故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说,主要是事故发生后当时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到1.5吨,数量较小,因此认为是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不会形成大的事故。
他说,当时没有想到事故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的设备和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外泄的苯胺通过雨水处理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也没有想到一起很单纯的安全生产事故能成为环境污染的大事故。
张保说,因为这些原因造成我们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出我们对环保事故的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特别是对苯胺进入浊漳河后污染的危害性估计不足,对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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