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抓住对方急切想拿到机动车驾驶证的心理,吹嘘自己能够让对方不进考场就能领证,但条件是先得支付一笔钱。林某某顺利诈骗第一回后,认准了这是一条生财之道……
难逃法网
“早在去年,我们就对林某某实施了上网追逃,他是被通川区东城派出所缉获后移交到我们这里的。”据达县公安局民警孙浩翔介绍,今年1月12日,东城派出所在辖区抽查宾(旅)馆是否实名登记时,发现林某某神情慌张,回答问题也吞吞吐吐,遂对他深入调查,发现他是一名被达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嫌疑人。
林某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期间,由于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次日被移交到达县公安局。
顿生邪念
“林某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但他走上犯罪道路就因那一时萌生的贪欲。”据孙浩翔介绍,林某某40多岁,万源籍人,于2010年9月到当年底,诈骗了4名受害者,共计诈骗金额20130元。
当年9月的一次饭局,林某某经人介绍结识了陶某某,并得知对方急切想拿到机动车驾驶证,遂顿生趁机诈骗陶某某的邪念,便吹嘘自己与车管所某员工关系非同一般,能够让陶某某不参加考试就能拿到驾驶证,但条件是陶某某得拿一笔钱作为报酬,并再三强调先拿钱后办事。陶某某听说拿钱就能办成事,当场就答应了林某某的要求。
财迷心窍
同年10月,林某某从陶某某身上顺利诈骗到数千元钱后,发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便克制不住贪欲,开始对人声称自己是车管所的员工,引致吴某、王某某、冉某某先后上当。
就在林某某诈骗王某某时,陶某某由于迟迟没能拿到驾照,隔三差五打电话向林某某索要驾照。林某某担心东窗事发,便以各种理由推托。当吴某、冉某某也先后加入到索取驾证的行列后,林某某便扔掉手机卡离家潜逃。2010年底,4名受害者先后向达县公安局侵财中队报案。
目前,林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达县公安局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雷洋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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