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建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
网络反腐出现后,打破了原来自上而下纪委监督检查的专门反腐的单一形式,创新形成“网络曝光——网民围观——纪委跟进——查处腐败”的反腐新程序,并且“表哥”、“房叔”的落马速度之快不断刷新反腐的办事效率。于是,手表、房子、小三、日记等工具荣升反腐利器,还伴随着让“有缝的蛋”谈之色变的震慑力。
网络是把双刃剑,在我国网民数量已达5.38亿的背景下,更要重视网络这个庞大“发酵池”的发酵作用,给网络反腐穿上制度的“保护衣”,以免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网络反腐,误伤无辜之人。
一是保护举报人。在网友举报后,积极跟进,尽快调查清楚,惩处当事人,不能让网络防腐成为虎头蛇尾的“烂尾”工程,打消民间反腐的积极性。此外,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不能让其因为反腐而被腐败“鱼肉”。
二是保护被举报人。谨防别有用心之人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等为手段的网络反腐侵犯他人的隐私,破坏他人的声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因此,亟待法律划定界限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之间的界限。并且,惩处要双向,惩罚“苍蝇”、“老虎”的同时,惩罚非法举报之人。
总之,依靠碎片式、民间挖掘式的网络反腐难以为继。反腐制度化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策。首先,要完善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将官员财产主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中,而不是后知后觉的事后处理,让官员从不敢戴“表”到不能戴“表”。其次,要完善正规的反腐举报机制、畅通反腐渠道,简化反腐程序,降低举报成本,让反腐人在选在途径的时候可以倾向于正规渠道。 (段智慧)
新闻推荐
谁是择校屡禁不止的“拦路虎”?——代表委员呼吁遏制“名校独大”现象
新华社北京 3月 11日电“我国大多数县区的校际差异比发达国家还要大,相当一部分乡镇和农村学生成绩达标率不到40%。”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两会上的发言,引起了很多代表委员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