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6日晚,一名小孩从达县南外蜀东花园一住宅楼楼顶坠下身亡,经本报报道后,该事件引起了达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记者从达县公安局获悉,经过连日来的现场勘验、复勘、法医尸检以及相关调查访问分析得出,该小孩系意外坠楼身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据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6日晚,家住蜀东花园的赵某(10岁)邀约死者谭某(10岁)和王某(9岁)一起在蜀东花园捉蝌蚪,捉了蝌蚪之后,三人又来到蜀东花园住宅楼的顶楼钉木枪,玩耍中,死者谭某独自一人翻越顶楼上的一栋围墙时不慎失足坠楼身亡。经过警方对事发现场勘查确定,在死者谭某发生坠落的地方及其周围未发现任何搏斗痕迹,且在该坠落通道内没有发现明显障碍物。至于死者谭某身上缠绕的电线,警方称,顶楼围墙上电话线和尸体周围电话线系同一类型金属线,待进一步作“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本报记者 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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