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应重拳出击 □黄国顺(田阳)
毋庸讳言,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到了该重拳出击的时候了,对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然而单靠罚款也不可能让国人马上就从根本上彻底地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可以说罚款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警示告诫方式,还需要有关部门花费更大的精力、投入更大的成本,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教育层面、做细感化工作、提高国民素质才行。可实行以下几点措施,第一,一些重要三岔路口,安装监控录像的同时最好安有广播设施,监控到有行人准备或者正在闯红灯时,马上当场广播警告教育;第二,尽可能在红绿灯四周显眼位置制作因闯红灯而引发事故的宣传栏,把血的教训向行人作宣传,而且有关部门平时应多制作宣传单,经常散发给广大路人;第三,行人闯红灯危害性宣传要更广泛更多渠道地进入学校课堂,从小学乃至幼儿园抓起,让每一个小孩从一懂事开始就马上普遍接受到这方面良好的教育,同时制作致家长信让学生带回家,反过来由小孩提醒和监督大人遵守交通规则,别把生命当儿戏;第四,将单位行人带头闯红灯违反处理记录反馈给所在单位,把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与单位各种评优评先挂钩起来,让单位人在这方面先做好表率作用,以更好地带动社会人一起共同遵守。
既要治标又需治本 □梁加早(右江区)
这种办法显然不是最好的办法,文明的交通是靠大家来维护的,而不是依靠处罚手段来维持,如果光靠一张嘴、一张罚款就既能冶标又能治本那是不可能的。我认为:第一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因为一个人的习惯,要改变确实挺不容易,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第二就是执法要持续化,不能搞一阵风,这次集中整治了,后面就不理了。第三个就是有些设施还是要逐步的完善,各路口除了信号灯外,再加装些明显的宣传或警示标识,能让路人一目了然。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能够逐步地提升,让人们真正认识到闯红灯的危害,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只是临时做法,不是长久之计 梁 伟(右江区)
出台行人闯红灯方面的法规,对带头闯红灯者进行罚款,既是良苦用心,也是无奈之举。但此法只是临时的,或许能暂时减少一些交通肇事,但不是治标治本的长久之计。我想,要确保民众安全地通过马路,关键是加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要提高安全和文明的素质,大张旗鼓地宣传生命至上的意识,明白珍爱自己的生命是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担当,也是做人的根本。为此,每个人都要争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表率。
加强宣传教育最重要 □陈学文(右江区)
现今,城市繁荣,人们生活节奏加快, 车多人多,“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常有出现,这是拿生命开玩笑的行为,万万来不得。在短时间内,对那些违反交通规则,带头闯红灯的人罚款,以维护交通秩序,制止这种危险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但要根治“中国式过马路”这个难题,我认为还是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素质最为重要,要常抓不懈。除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处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以及处罚条例等,在社会上形成一个“遵守交通规则光荣,违反交通规则可耻!”的氛围外,还应该在十字路口、交通要道设置大型醒目的宣传标语、图片,提醒人们相互督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此外还要加强交通设施的建设(如架设天桥、发布交通信息、限制私家车出行等),尽量缩短机动车在路口停留的时间,方便人们出行。
要多管齐下 □冯学望(靖西)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能脱口而出的交通法规。但为什么仍有那么多人尤其是成年人闯红灯?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也就是“目中无法”。
因此,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要有一套“中国式”的方法。一是要对公民广泛地进行交通法律教育,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特别是成年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有甚者,有些大人拖着小孩闯红灯。根本原因,就是法律意识淡薄。通过反复教育,让人们养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加强道路交通文明引导。单纯的法治往往难以奏效。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挥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职能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安全过马路,制止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三是辅以罚款,提高行人道路违法成本。多数人是知晓交通规则的,只是认为无所谓。所以罚款是有必要的,既能让人长记性,又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整治“中国式过马路”需持之以恒 □赵永红(靖西)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罚款能起到“举一反三”的警示作用,并将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一定的整治效果。惩罚“中国式过马路”、倡导文明过马路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是在穷尽了能够想到的办法之后的唯一选择。这是有助于全国推动公民守法意识和交通文明建设的好事,需要像整治“酒驾”一样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当然,执法与处罚都是手段,文明过马路才是主要目的;汇聚文明“正能量”、堵住不文明“负能量”才是真正目的。但是,只有执法与处罚才是维系文明尊严的震慑之举,必不可少。
只罚款并不能解决问题 □罗勇强(平果)
我认为罚款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因为此现象是个普遍现象,中国的行人目前对于过马路的规则不遵守、交通安全意识不重视根深蒂固,罚款执行以来媒体上曝光大部分被抓到罚款的人不是主动认错受罚而是大都愤愤不平或据“理”力争:其他人过怎么没事,就抓我;我这样做是节省时间……诸如此类。4月1日,武汉一对年轻父母强拉孩子闯红灯透露出来的信息更是让人担忧“中国式过马路”的顽固性、持久性对下一代的影响。我觉得要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不能光靠罚款,首先,社会要大力宣传闯红灯的危害性,同时创造一个闯红灯可耻、守法过马路光荣的氛围;其次,在行人闯红灯过多的地段分析原因,切实帮行人解决过马路难的问题;接着是制定切实有效的约束机制,建立诸如金融系统的信用机制,让闯红灯者有所顾忌,而非一罚了事。
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梁 德(西林)
上公交车抢座位,买车票不排队,坐地铁人挤人,过马路闯红灯……不遵守公共秩序,不讲究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当今的国民所做的许多事情让外国人感到不可思议,说到底还是国民素质问题。马路上车辆如蚁,人们还是见逢插针,对红绿灯置若罔闻,导致许多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发生。人们的行为习惯已经是车辆怕人,而不是人怕车辆,所以过马路时明明是红灯也走,没有斑马线也走,甚至翻越马路栅栏也时有发生。所以要加大力度进行广泛宣传,做到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对违规的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和教育,久而久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在社会上形成遵守交通规则光荣,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好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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