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四川省激活机制,创新载体,鼓励和引导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缓解了就业压力,稳定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四年来共有9783名毕业生扎根农村学校任教,享受到“以奖代补”。
据了解,2009年,省教育厅对10个市、州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符合“以奖代补”的毕业生有979人,符合政策的省属普通高校有8所。现已请示省财政厅按相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2010年,最终确定符合“以奖代补”的毕业生有2447人,符合政策的省属普通高校有14所。2011年,最终确定符合“以奖代补”政策的毕业生有3137人,符合政策的省属普通高校有15所。已与省财政厅协调好,按相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2012年享受这项政策的大学生3220人、补助资金1200多万元。
“以奖代补”政策专门面向在四川省农村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是2008年起毕业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中,符合“以奖代补”政策规定的,在3年服务期满后,经当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与其签订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协议。“以奖代补”政策中所指的“农村中小学”,专指四川省除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城区(镇)以外的其他所有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但包括人口偏少的玛曲、碌曲、肃北、阿克塞、肃南等5个牧业民族县的县城学校。城市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学校不包括在内。
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其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退费补助。具体做法是:从其到农村学校报到且正式上岗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每人每年“以奖代补”津贴4000元,连续补助4年,按学期发放,任教不满一学期者不予补助。同时,对学生毕业院校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农村特岗教师自正式转入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新学年开始享受“以奖代补”政策,补助期限为3年,每人每年“以奖代补”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同上。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在正式上岗前,必须与就业地县级教育、人事主管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自就业报到之日起,在当地连续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5年以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毕业生可在符合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未按协议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毕业生,不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并且要按规定标准退还已享受的“以奖代补”津贴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县级教育、人事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认真做好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有编有岗。
新闻推荐
重庆处理21名涉不雅视频干部 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华社重庆5月7日电】记者7日从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获悉,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其中,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