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8日发布消息称,对“朱令令案”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家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根据朱令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但也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北京警方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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