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后,他们的供述证实了我们当初的推断,高档手机是主要抢劫目标。”据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案侦民警介绍,这起由5名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从4月初开始,在通川桥南桥头附近疯狂作案,频频发生的劫案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
另据民警介绍,警方汇总受害者提供的线索发现,嫌疑人对受害者佩戴的金银首饰不感兴趣,但对苹果手机兴趣浓厚,甚至有嫌疑人嫌弃受害者手机是国产货而出言讥讽。“他们见受害者使用苹果手机,就一直尾随跟踪,待作案机会成熟,他们就实施抢劫。”民警称,嫌疑人悉数落网后,警方已证实有4个苹果手机被嫌疑人廉价销赃。
追赃布控锁定目标
在查找嫌疑人身份的过程中,通过追查赃物下落、在案发集中区域布控暗查这两个途径,最终使案侦民警将嫌疑目标锁定在渡市镇3名少年身上。“后来,在围绕庞某某、龚某某、彭某某展开暗查期间,又发现了两名团伙成员。”民警称,他们分别是邹某和庞强(化名)。
“他们的作案时间段在凌晨零时至凌晨3时。”民警介绍,5名嫌疑人在作案期间分工明确,作案前分散在案发区域内,当发现有单身女子使用手机途经该地后,他们先是尾随其后,等到同伙汇合后,对受害者实施抢劫,然后快速逃离现场。
据民警介绍,5名嫌疑人分别在4月21日、22日先后落入法网,他们均是达县渡市镇人,其中17岁的庞某某和龚某某年龄最大,彭某某年龄最小,14岁。
贪图享受失去自由
庞某某等人在接受警方审讯期间,对自己的抢劫行为供认不讳,庞某某因提议抢劫及召集另外4名成员,是该抢劫团伙的主谋。另外,警方根据他们的供认,核实案件5起,涉案3万余元,其中抢劫现金数额最大的为2000余元,数额最小的为百余元,价值数千元的苹果手机被嫌疑人卖了几百元一个。
目前,庞某某、龚某某、邹某、庞强因涉嫌抢劫被警方刑拘,年仅14岁的彭某某因年龄问题,被送往工读学校。
(王希 本报记者 杜晓辉)
5少年组团通川桥头抢“苹果”
专抢单身女子 涉案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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