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雷政富一审被判13年 没收个人财产30万

来源:桂林晚报 2013-06-29 21:26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没收个人财产30万

6月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雷政富先后担任重庆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次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肖烨以借款为名索要300万元。在明知被设局敲诈的情况下,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在“借款”到期且肖烨不予归还时,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政富与肖烨共谋,以还款为名,由肖烨公司转账100万元给明某公司。

此外,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某给予的美金1万元和手表一块。之后,雷政富将手表上交给北碚区委办公室。雷政富还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范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之后范某通过雷政富的妻子转送感谢费10万元,雷政富知道此事后予以收受。

明某的公司支付肖烨300万元是否属于受贿款的问题,是庭审时的焦点之一。法院认为,退还100万元属掩饰犯罪而被动退还,不影响其受贿构成。庭审时的另一焦点是证人范某、聂某出庭作证证言的真实性问题。法院认为,二人在还款时使用的交通工具、还款的具体位置等重要情节相互矛盾,不能形成证据链。根据雷政富此前的供述及其他证言,能够证明该10万元未予退还。

法院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16万余元,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雷政富表示与律师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孩子被困屋内 女子求助消防

消防员利用绳索进入事故房间。市民田先生供图时间:6月30日早上9点10分地点:叠彩区西清路2号机床厂小区第3栋居民楼&nb...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雷政富一审被判13年 没收个人财产30万)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