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现场未发现破案的任何线索,却发现受害者衣服上的鞋印,与他鞋底花纹一致……近日,达县警方侦破这起劫案时,查出“受害者”因输掉1.5万元钱,担心家人责罚竟然报假案。
报警“被人抢劫”
“我被人抢劫,地点在南外镇泰宁路通往火烽山的公路边。”6月17日晚11时许,一名叫雷某某的男子电话向110报警称,他刚刚遭遇数名男子拦路抢劫和围殴,并称抢走1.5万元现金。
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转警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找到雷某某,他为配合警方侦破工作详细回忆讲述了“案发”过程。
嫌犯是“受害者”
民警为尽快破案,对雷某某所称的打斗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没有找到有助破案的任何线索。而雷某某衣服上的鞋印,是嫌疑人留下的唯一线索。“他说衣服上的鞋印全是嫌疑人留下的。”据民警介绍,警方以衣服上的鞋印为破案线索,查到雷某某鞋底花纹与他衣服上的鞋印完全一致。
另外,民警还查到雷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完好无损,案发现场未见任何搏斗痕迹,雷某某全身未见损伤,鼻腔内出血面积小,伴表皮剥脱,外鼻未见损伤,不符合外力打击形成的特征。为此,民警判定雷某某在说谎报假案。面对警方掌握的证据,雷某某无奈说出了实话。
逃责罚自编自导
事发当天,雷某某带着筹备婚礼的1.5万元钱回家,途经一家赌博游戏厅时,克制不住赌瘾进入游戏厅参赌。几个小时后,雷某某将1.5万元输得精光,垂头丧气地驾驶摩托车回家。一路上,雷某某担心无法向家人交待,想出了假称遭遇抢劫的法子。为让家人相信他遭遇抢劫,他脱下衣服用脚踩了几下,再将自己的鼻子弄出血后,电话报警称被人抢劫。
目前,雷某某因报假案已经被达县警方行政处罚。
(刘凌霄 本报记者 杜晓辉 实习生 韦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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