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敏)一辆电动车在行驶时被身后的公交车碰了一下,因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分歧,迟迟没能协商解决。昨日,这起小事故僵持两个多小时,交警来到现场后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公交车负全责。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途经竹溪立交桥底下时,见到公交车司机、电动车主两方都无奈地站在两旁,而路中央则有一辆电动车被撞倒在地,电动车的后面是一辆609路公交车,其他经过竹溪立交的车辆只能往旁边绕行。
电动车主覃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2时20分左右,他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竹溪立交的公交车站附近,身后有一辆公交车撞向自己的电动车尾部,他连人带车倒在了地上,左脚脚踝受伤。公交车也停了下来,司机认为自己是按照正常速度行驶,是前面的电动车急刹车才导致自己追尾电动车的。
直到当天下午3时左右,交警赶到现场调查,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保持好安全行车距离,要负本次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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