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芳 通讯员 赵高超)仗着几分姿色,已婚的邕宁女子李某仍打着找对象的幌子,一年内接连与4名单身大龄男子交往,共骗取钱财1.18万元。其丈夫气愤不过,联合“情敌”向警方告发妻子的不法行为。8月30日,邕宁法区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家住邕宁那楼镇,数年前与同村阿龙结婚。婚后由于家庭收入少,日子过得很是平淡,李某有些不甘寂寞。为过上好日子,她曾经外出打工,到镇上一间粉店帮人卖过米粉,但后来又觉得辛苦和赚钱太少。左思右想,李某想到骗婚赚钱这一“捷径”。
经过托人介绍,李某先后与家住农村的阿明、阿东、阿灿、阿天(均为化名)4人结识,4人都是大龄单身汉,家里人一直盼着他们成家,他们也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发愁不已。认识李某后,4人对年轻且有点姿色的李某都很心动。而李某今天约这个,明天见那个,与4人周旋。
期间,李某利用4人急于成家的心理,不断以无钱买东西、修房子等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尽管家境不宽裕,但阿明等4人为了取悦李某,仍是频频给钱。其中,被骗最多的是阿明,共被骗6000元,阿东被骗了3000元,阿灿被骗2000元,最少的阿天也被骗了800元。而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早已结婚。
李某的所作所为,被与正其闹离婚的丈夫看出端倪。看着妻子三天两头给自己“戴绿帽”,丈夫气愤不过,不但自己报警,还四处动员阿明等受害人报案。但由于没有证据予以证实,他最终没能告到李某,而夫妻俩的关系彻底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很快,李某又找了个男朋友,并怀孕生了个孩子。
公安机关在接到线索后,电话通知李某到案接受调查。李某很快地承认骗婚的行为,并将骗得的钱全部退还给阿明等人。
邕宁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虚构事实,掩盖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构成了诈骗罪。鉴于李某具有自首、全部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加上其小孩正处于哺乳期,遂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魏雪琳)9月,婚庆、秋季家装市场逐渐升温,各大家电、家居卖场纷纷秣马厉兵,欲在“金九银十”的婚庆家装旺季取得好成绩。近日,记者从苏宁云商获悉,彩电、空调、冰洗、厨卫等传统家装产品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