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2011年7月19日0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该桥梁垮塌。事发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56万余元。张某认为量刑太重,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9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记者获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桥梁垮塌。经怀柔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毁的桥梁价值1556余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车辆严重超载是导致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此前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00余万元的损失费。据了解,宝山寺白河桥设计承载标准为汽车-20级(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张某驾驶的货车实际载重上限为31.5吨,而事发时车上装的沙石高达145.5吨,超重110余吨。
根据鉴定,张某驾驶的超重车辆由南向北经过白河桥第一孔桥梁处时,大桥的抗弯强度不足以支撑,因此第一孔桥梁垮塌。由于白河桥为钢架连拱桥,而其桥墩并不是能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水平力的桥墩,也就发生了第一孔桥梁坍塌后而带来的各孔连续倒塌。
据报道,对于检方指控,张某仍然不持异议,“我就是觉得责任不能全由我来承担,量刑太重了。”张某称,自己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现在“进去了”,不仅钱还不上,而且一家老小的生计也成了问题。“之前有那么多车都超重,而且当时我确实没有看见限重标,我不是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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