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川区磐石乡51岁的向国华,平时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摩托车。去年7月18日和今年8月18日,他买的两辆摩托车被盗。今年9月4日晚9点50分左右,他哥哥好心拿给他使用的摩托车因为安装了电子报警系统,才使他和盗贼碰了个正着,但该盗贼用钢钎砸伤他后逃之夭夭(本报9月6日曾报道)。“我真的跟这个偷儿有仇,昨天这辆车还是被偷走了,我怀疑是同一个人所为。”昨日,向国华来到本报表示,他要抢盗贼的“赃车”来弥补损失。
向国华告诉记者,21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他像往常一样把摩托车锁在通川桥南头凯悦宾馆后面的出租屋楼下,然后上楼吃饭。中午1点50分左右,他下楼看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连忙报警。在达川区戛云派出所,向国华查看了那个时间段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但由于是白天,来往人流大,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
向国华称,他怀疑摩托车就是上次那个小偷偷的,9月18日他去派出所了解破案进展时,曾看到嫌疑人的摩托车(9月4日晚嫌疑人遗留在现场被警方扣留)还在院子里。“这些盗贼太猖狂了,如果警方还抓不到小偷,我就申请先把盗贼的‘赃车\’用一下。如果警方不批准,我就把‘赃车\’抢来用。”向国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从情的角度说,对失主的想法可以理解。”市民李先生说,“但从法律的角度说,不知允许不?恐怕还有待研究。”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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