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42岁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方山学校女老师孙老师,因打了学生小新(化名)耳光,道歉12次,赔偿1万3千多元,还不能得到学生及其家长、亲戚的原谅。(10月15日《南国早报》)
据了解,事情发生的9月19日下午,学生小新迟到了,坐下后还不断讲话,正在授课的孙老师多次口头教育小新都置若罔闻,于是孙老师用旁边同学的塑料直尺拍几下他的肩膀,示意他认真听课,他却当场将直尺夺去折断,还连续爆了3句粗口侮辱孙老师,两次抡起板凳要打孙老师,幸得同学拦下。此时,怒不可遏的孙老师才打了他一个嘴巴,警告他不要胡为。就是这个嘴巴子却让孙老师遭小新的家长索赔10万元人民币。后孙老师三周内道歉12次,还被拉到全镇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讨,并答应赔小新家1万3千多元,就是这样也没有得到被打学生家长的原谅。
按照新观念,确实是打人的孙老师不对,因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属于违纪行为。但是,凡是做家长的都有体会,出手打自己的孩子都是因为孩子忤逆,不听家长的话。“一日之师,终身父母”,老师是学生的第二父母。老师打学生也是因为“学子”不听“父母”之话,爱之深责之切。教师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打学生,必然是学生有错在先,事态发展难于制止,到了非警告不可的地步,老师才出此下策。若出手过重误及学生,学生家长也应优先以“恕已之心恕人”处理好师生纠纷,而不是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学校在此次事件中,不追究学生违纪在先,却要孙老师在21天内频繁向学生小新及其家长、亲戚分别道歉12次,甚至把孙老师拉到全镇教师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孙老师的道歉和检讨不仅损害她的尊严,让她几乎走上绝路,更是对“老师”二字的践踏,向广大教师传递出了不好的信号:学生违纪不能惩罚,一旦惩罚老师也会从有理变成无理。更严重的是向还在接受老师教育的孩子们传达了“反正有父母护着,我们可以不尊重老师”的错误信号,在小新家长这样的大人撑腰下,小新这样的孩子未来堪忧。
打人确实不对,但是家长作为孩子最亲近的人,应该先帮孩子理清是非曲直,再去追究责任,这样护犊子,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个想负责任的老师几乎逼上绝路,壮了自家孩子的胆,却寒了广大教师的心,这样下去对孩子的成长也是百害无一益,表面成功保护了孩子,实质上整个家庭教育乃至学校教育已经一败涂地。
其实近年来这类事件并不罕见,而且因此激发的师生矛盾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最大的原因是当今社会尊师重教的传统氛围正在遭到破坏。现在信息的飞速传播、各种思想的激烈碰撞,孩子们的单纯时光加速缩短,加上一些事件的放大对教师形象的负面影响,现在的人们甚至教师团队中的一些人都对这个群体产生了怀疑,因此如何正确对待这类事件不仅关系到涉事老师的个人尊严,更关系到整个教师群体的尊严,甚至关系到整个教育系统的未来。个人认为应成立一个专门的事件处理监督小组,实事求是探求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立足于法理与情理的合理平衡点,妥善地监督处理此次事件,做到既维护教师尊严,又不忽视学生合法权益。 (叶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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