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17日电】日前,河南省出台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新规,其中第18条“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引起网民热议。多位患者、医生和社会伦理学学者及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意见相左,但对该规定以人为本的初衷都表示了赞同。
在河南省新出台的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中,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很多具体环节进行了规范,其中第18条规定:“门诊医师执行‘一医一患\’诊查制度。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一经发布,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支持和反对的观点在网上展开了PK。
郑州市人民医院一位男医生认为,在医生眼里只有病人,没有男女。这一规定对男医生有点歧视,似乎男医生没有第三者旁边监督就有图谋不轨的嫌疑,作为医生,感觉不太好。
记者采访发现,持反对意见的更多的是患者。在郑州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一位32岁、已结婚生子的邓女士说:“我觉得这一规定没必要,是多此一举。
对于网民的不同意见,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调研员王秀萍介绍,这一规定的出台是有依据的。早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医护人员要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2007年《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中就已规定,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但是这些规定多年来执行不严格。这一次主要是从规范医护人员职业操守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角度考虑,落实这一规定有益于避免不必要的误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更加和谐、互信的就医格局,而护士配合、协助医生进行检查是医院就诊流程中的惯例。
很多支持这一新规的女性朋友认为,这一规定是医院管理更人性化的表现,值得肯定。如果医院都能够这样做,去医院看病,尤其是看妇科、乳腺科、泌尿科等器官的疾病时,就会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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