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肖先生反映称,他于10月16日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判定对方为全责,如今事隔近两月,双方仍没达成赔偿协议,连车都只能放在修理厂,他不知该如何维权?
据肖先生称,10月16日,他开着小型客车途经包茂高速1394公里加770米路段时,被后面的车辆追尾,将他的车撞到高速公路护栏发生侧翻,车上拉的酸奶摔落路上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出了现场,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负全责。
事发后,肖先生的车送到修理厂维修,对方也表示会负责,可隔几天他和对方一起送认定书时,双方就赔偿金额发生分歧,未能达成一致,肖先生便拿到了3份认定书,一直没有送到交警部门盖章存档,并要求对方按照他的要求赔偿。可这两个月来,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见面,赔偿也不见踪影。现在他的车已修好,却没钱付修理费,眼看车的保险快到期,年检的时间也不远,肖先生有点着急,他希望找到一个解决办法。
记者随后联系了达渝高速公路一大队二中队,出现场的交警称,事故发生后,他们已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随后当事双方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曾联系过双方当事人,但每次不是这个有事就是那个不空,总是不到一起协商,现在双方如果仍然就赔偿费用无法达成协议,肖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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