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两个刑满释放人员不思悔改,结伙在公共场所抢夺他人财物,近日,这两人再次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提起公诉。
这两人叫小颜(化名)和小军(化名),是刑满释放人员。2013年9月11日20时许,为筹集毒资,小颜驾驶一辆摩托车搭罗某(另案处理)来到市区东合一路斜坡处,看见被害人舒某驾驶电动车搭着其男友黄某某往东合大桥方向行驶,黄某某把舒某的手提包放在大腿上,小颜驾驶摩托车靠近舒某后,由罗某伸手将黄某某手中的手提包抢走。第一次抢夺就尝到“甜头”,使小颜更为猖狂,之后20天内,小颜又伙同小军以同样的方式在市区城乡路和中山二路各作案一起。综上所述,小颜结伙实施抢夺3起,抢夺所得财物合计7135元;小军结伙实施抢夺2起,抢夺所得财物合计862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农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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