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面向未成年人公众开放日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公布了5个依法惩治侵犯儿童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去年被媒体关注的“南京饿死两名女童案”,被告人乐燕被判无期徒刑。
5起案例中,南京亲生母亲饿死两名女童案备受关注。本案即2013年媒体广为报道的“南京饿死两名女童案”。本案中,被告人乐燕提出自幼未受到父母的关爱,未接受良好的教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的审理向社会昭示:抚育未成年子女不但是人类社会得以繁衍发展所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人伦准则,更是每一位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与责任,个人的文化、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乃至境遇的不同,均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理由。
最高法表示,乐燕的成长经历固然值得同情,但不能成为其不履行法定义务、漠视生命的借口,而本案的审理也反映出我们的社会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与救助。
据了解,参加这个活动的有,北京东交民巷小学的同学,北京回民实验小学的同学,北京板厂小学的同学,还有166中学的同学和媒体记者。
□其他典型案例
父亲摔亲生女被判刑
被告人陈孔佺因多次向前妻钟赛英催讨欠款无果,心生不满,扬言要杀死由其抚养的亲生女儿陈某某(被害人,时年5岁)以威胁钟赛英。
去年8月27日,陈孔佺带陈某某乘坐摩托车外出,途中再次向钟赛英催讨欠款未果,遂将陈某某手脚拎起,头部朝下,连续往柏油路面撞击数下。陈某某当场不省人事。
男子开水烫残女童获刑
2011年7月下旬,被告人林水全将其女儿、被害人林某某(时年6岁)从家中带至广东省云浮市居住。因林水全怀疑林
某某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便用饮水机的开水淋在林某某身上。
同年8月13日至20日,林水全分别将林某某带至云浮市唐人旅店302房、新富丽旅店605房,先后三次用电热棒将塑料盆里的水烧开,将开水淋到林某某身上。
8月20日凌晨,林水全将全身被烫伤的林某某送回家中即自行离去。林某某经治疗后皮肤瘢痕仍占全身表面积70%以上,构成重伤、四级伤残。
继母捅女嘴获刑
被告人王玉贵系被害人张某(女,出生于2001年4月9日)的继母。2009年5月19日晚,王玉贵在家中用筷子将张某咽部捅伤,致张某轻伤。
未婚女弃婴致死获刑
被告人廖某某(时年18岁)与其男朋友交往期间怀孕,后二人分手。2012年2月,廖某某到东莞市某厂打工。2012年7月8日,廖某某在该厂员工宿舍三楼冲凉房2号房内自然分娩,产下一名男婴。
后廖某某将该男婴遗弃在冲凉房地板上,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独自回宿舍拿毛巾到冲凉房4号房将身上的血迹洗掉,然后回到宿舍睡觉。当日,该男婴在冲凉房2号房被发现已死亡。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赶到员工宿舍将廖某某抓获。□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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