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6月1日,招远“5·28”事件受害者的丈夫被亲友从医院背回家,手上还挂着点滴,他悲痛欲绝,希望严惩暴徒。5月28日,6名“***教”暴徒在招远市一家麦当劳餐厅将一名无辜女性残忍殴打致死。(据新华网)
法理上,场合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场合在内的人、物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为,场合业主是主人,顾客是客人,主人有地理、人和之便,当然有尽力保护客人及其财物的义务。《侵权责任法》第37条也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由此可见,麦当劳餐厅是有保护顾客的法定义务的。如果未尽到义务,则要承担补充赔偿的民事责任。但问题在于保护的界限在哪里?
窃以为,餐厅保障义务主要是报警、劝阻、安全监控。其中核心是适当的劝阻。是否适当,则要看事态的严重性以及餐厅本身的安全配置,予以具体认定。通常,在餐厅由第三人引起的纠纷有三种:第一、民事纠纷,譬如顾客之间发生辱骂行为,大声吵闹,不仅侵权,而且扰乱秩序。此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去制止,且可制止。第二、治安纠纷。譬如两人打架,但没持械,只是拳打脚踢。此时餐厅服务应去劝阻,但不一定能制止的了。第三种、是发生了刑事案件,甚至是严重暴力案件。此时的餐厅服务员首先是面临自保,然后报警,以及进行间接非接触的劝阻,譬如隔空喊话,以器械帮助被害人等。总而言之,法律规定安全保障义务,但也不强人所难。
就具体到招远案件来看,也是考察此三个因素。第一报警否?第二、适当劝阻否?第三、安全监控到位否?这个安全监控,法律尚无强制规定,而是要看麦当劳对社会承诺的企业标准了。安全监控的配置,涉及取证以及现场监控,也是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的体现。以上三者,如有一项不符,则可认定安全保障不够,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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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山东招远案法律常识
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震惊全国,网上曝出的施暴视频可谓触目惊心,广大网民在表示愤慨的同时,也极为关心此案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例如,有网民提问“犯罪嫌疑人是邪教教徒,如果有精神异常会影响定罪吗?”为解网民之疑,新华社记者特邀法律界人士进行解答。
【问题一】此次恶性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是否应用某某代替?山东大学99级法学博士柴瑞娟:未成年人可以用某某某,成年人用某某代替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律师潘昌新:法律只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此案中的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不应公开。是否公开成年嫌疑人姓名,由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原则是不妨碍案件的侦查。
【问题二】六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名未成年人,将来提起公诉,是否会不公开审理?
柴瑞娟:未成年人犯罪,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的,由法院决定是否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起诉麦当劳快餐店,因其未尽到安保义务,涉嫌民事侵权。
潘昌新:从目前警方披露的信息看,涉案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会另行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他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问题三】受害者致命伤在头部,是否要重点查明致命伤的施加者?柴瑞娟:是要查明致命伤的实施者,但若犯罪嫌疑人主观都有杀人的故意,即使致命伤不是其实施的,也构成故意杀人罪。2013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解释。
【问题四】如果未成年人是在监护人指使下行凶,会受到什么刑罚?监护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柴瑞娟:成年人教唆未成年犯罪,同罪且加重惩处。
【问题五】此案现场刚好处于监控录像死角,仅凭目击者拍摄的视频和证言,能否确切分辨出主犯与从犯?
柴瑞娟:主犯不一定是实施致命伤的人,还是以主观动机来定夺,辩论点在于是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这两条罪名差异非常大。从媒体采访犯罪嫌疑人等报道情节来看,存在主观上故意杀人的动机。
【问题六】犯罪嫌疑人是邪教教徒,会不会有精神异常的鉴定?影响对其定罪?
柴瑞娟:是邪教徒,只要不是有精神病问题,不影响定罪。精神病鉴定应由法定专门机构依法按程序进行。
潘昌新:从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定性来看,是故意杀人案件,个别网友所说的“邪教杀人的定罪”应不适用本案。
□据新华网济南6月1日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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