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另外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置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纪委通报:海绵垫平倒致学生伤亡
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通报会上,盘龙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焦林通报了导致踩踏事故发生的初查原因。25日下午,该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该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教室上课,由于靠墙的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清楚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严重伤亡。
据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俊通报,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书记李寿志通报,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据介绍,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违反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后续:每名遇难学生至少可获赔80万元
据昆明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截至目前,明通小学踩踏事件26名受伤学生,经国家卫计委专家和医院专家组会诊评估,已出院18人,还在院留观治疗8人,其中伤情相对较重2人均已好转,并从ICU转入普通病房观察治疗,所有伤员病情稳定。
目前收治情况为:省二院留观治疗3人,出院7人;市延安医院留观治疗5人,出院11人。
记者28日从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获悉,目前,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伤亡学生的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每名因事故不幸身亡的学生,家属最少可获得80万元赔偿金。
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孟坪介绍,27日事发后,保险公司立即排查伤亡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统一购买、由人保和大地保险等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的校方责任险。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统一购买了这一保险。按保险条款,每名学生家属将获得80万元赔偿金,各保险公司将按照承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每一位学生的保费为50元,死亡学生可赔偿9000元,受伤学生的赔偿则是在9000元以内报销医疗费。目前初步核实6名死亡学生中,有5名购买了该保险,另一名死亡学生和受伤学生购买该保险的情况,仍在排查当中。
“我们正在抓紧开展理赔工作,争取尽快赔付。”李孟坪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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