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一小偷盗窃得手后,次日“良心”发现,除了现金外将其余证件寄回给被害人。公安机关通过快递公司很快将嫌疑人抓获。
林某是右江区人,今年28岁。今年5月25日20时许,林某到市区江滨二路某餐馆就餐,无意中发现一位客人放在椅子上的一个黑色鳄鱼牌钱包,遂起占有之念,林某趁该客人不注意将钱包盗走。盗窃得逞后,林某查看发现,钱包内有现金7400元、身份证、四张银行卡等物品。次日,林某将现金拿出,再以“张欣”的名字通过快递将其余被盗物品寄回给该钱包主人吕某。吕某收到快递后报案,公安机关通过快递公司很快查找到林某,在证据面前,林某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罪行并将所盗现金退还受害人。
林某盗窃后虽然主动退还部分赃物,但仍窃取了他人数额较大的现金,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近日,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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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玲
岑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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