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车没过户 原车主被扣3分罚200元
2006年8月,小林将自己的摩托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黄某。卖车时,对方和他签定了协议规定: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起,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但此车一直没过户。
昨日,小林准备出售自己的小车,可在车管所过户时被告知,因为摩托车没过户,现在小车也不能过户。小林急忙跑到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询问得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注销该车行驶证,在扣3分的同时还要被罚款200元。
车辆不过户存隐患 达城早有先例
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今年8月,在南城二号干道发生一起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民警通过信息查询找到车主刘某,但刘某却称,该摩托车以前一直闲置在家,前不久,卖给了一位外来务工人员。民警调查发现,由于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车主刘某不得不为此次事故买单。
“卖车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车辆过户问题,没有办理正规的过户手续存在很大的风险。”南城二手车交易市场一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些车贩子为了省事、节约成本,不进行直接过户,一些车主如果也不知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很容易遗留下不少风险和麻烦。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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