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考培训中,很多人都会记得“要紧靠右侧路边停车”,那么“紧靠”到底是多大尺度?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车身距离路牙的距离不得超过30厘米,否则将面临50元的罚款。去年初,徐州市交警开始执行这项规定,“因为老百姓意见大,目前处于半停滞状态”。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暂未就靠边停车距离实施查处。
(1月19日《现代快报》)
机动车当然应该紧靠路边停放。停车距离路边太远,不仅影响他人通行,而且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的规定,人们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知。
但所谓“紧靠”究竟指多远,相关法规中并未明确。也许是为了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否则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立法者的初衷不可谓不良好,但这带来了一个问题——有那么多车辆随时随地靠边停车,交警不可能拿一把尺子随时随地丈量每辆车与路边的距离。于是,“不得超过30厘米”几乎无法落实,变得有名无实,连南京的交警部门都将这一规定束之高阁。这就是说,一项旨在增强执法可操作性的规定,在现实中反而变得更加不可操作。
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已经足够,若有司机没有紧靠路边停车,交警予以警告、纠正即可,没必要罚款,更没必要死抠距离路边多少厘米。把一个原本具有弹性、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规定,细化成“不得超过30厘米”的刚性规定,反而增加了麻烦,完全没有必要。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要求,但要看到,要求执法环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首先要求立法环节实事求是,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必然导致执法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出台任何法律法规都是为了让人们遵守,否则就属于“观赏性立法”。它很好看,具有良好的初衷,并且致力于解决某个社会问题,但它不具可操作性,因而“中看不中用”,徒具观赏价值,最终沦为“花瓶立法”。目前地方性法规层出不穷,但一个突出问题是有些法规脱离社会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观赏性立法”并非个案,甚至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
“观赏性立法”不仅导致法律法规条文被虚置,而且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甚至会影响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其危害性不容小视。要避免“观赏性立法”,不仅要求立法者求真务实、慎思明辨,而且需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多方征询民众意见、集纳民众智慧,以民众的意见和智慧为立法纠偏,为科学立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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