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斯云(什邡)
《南方都市报》记者21日因暗访深圳公安部门官员在酒楼吃娃娃鱼一事,与当事者发生冲突,并被殴打,手机、相机被抢走。并且,东深派出所接警后,协助打人者离开。对此,深圳市公安局26日回应称,已对14名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执行公务,接受组织调查。对涉嫌违纪的东深公安分局局长王远平予以立案调查。(1月26日新华网)
据报道,当晚共有28人参与21日晚在深圳湖水库明珠海鲜山庄的饭局。在酒水自带的情况下,共消费6352元,打折后为5400元。当记者摄录完毕准备离开时,被现场进餐人员发现,记者亮明身份后,遭到参与饭局官员和保安人员拳打脚踢、扇耳光。同时,摄影记者被锁喉、围堵,相机被砸并抢走。另一名文字记者被强行抢走手机,双手遭抓伤流血。
作为捍卫公民法律权益的公安人员,这样骄横地对待对法律实行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其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虽然娃娃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面对谋求事实真相的记者,是可以客观解释以理服人的。仗着自己是执法者,把谁都不放在眼里,肆意殴打了解真相的记者。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令公众哗然的是,东升派出所接到报警之后,到了事发现场,不是将肇事者与被打记者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弄清事实真相,取证存档,而是与参与饭局的官员沆瀣一气,帮助打人者离开现场,是典型的官官相卫做派,是严重的“四风”中的官僚作风。
可喜的是,深圳市公安局迅速对14名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民警作出了停职处理。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当下,作为执法者犯法盲才犯的这样的低级错误,实在令人费解。看来,公、检、法等司法从业人员的自身法制素质不能忽视,加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法治观念是一个必修课。执法者必先守法。如果执法者成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另类,那么,法律就失去了它的天平及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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