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也就是情人节前夜,女艺人应媛发长微博,实名控诉导演陈双印数日前在浙江省慈溪市对她实施强奸行为。她称,事情发生于1月25日晚,26日陈双印被慈溪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月10日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同一时间,事件的另一方导演陈双印也发微博“辟谣”,坚决否认强奸行为,称另有隐情。
酒店方: 当天确实有人被警察带走
14日,记者辗转联系了事发时的酒店。
应媛一行当晚入住的是慈溪的恒元悦客酒店(新都汇店)。对当天发生的事情,酒店工作人员也有印象:那天确实有警察冲进来,到总台查了客人信息后上了10楼的房间;过了一会,警察带走了一个人。“酒店的监控,都交给公安机关了。至于当天的情况,还是去问公安局。”
随后,记者联系了慈溪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属于隐私案件,即使到法院,也不会公开审理,具体内容不便透露。
女艺人:
证据都在,怎么叫证据不足
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记者辗转联系上当事人应媛。电话中,她带着哭腔告诉记者,现在每天都要靠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她称,事发的基本过程和长微博中叙述的一致:她被导演陈双印强奸并殴打。过程中,她的哥哥打来电话得知此事后报警;随后警方出现,将对方带至浒山派出所。事后,她去医院抽血验伤,并提取了相关证据。
“之后有个男的打电话给我,说是导演的弟弟,说很对不起(代表他哥),希望和我私了。希望我说这个事是自愿发生的,说我们是男女朋友。”应媛说,这个男人和她微信对话的内容,她也提供给了警察。
但2月10日下午,慈溪警方告诉她,检察院的结论是:强奸证据不足。这让她难以接受:“酒店的监控录像也有,精液也有,伤也在,什么叫证据不足?还要什么样的证据?”
导演:
没有强奸,是我没把握好自己
1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导演陈双印的电话。陈双印的回应是:“她发的微博,已经严重伤害了我的名誉和权益,我要通过法律追究她责任。”他也回答了记者的疑问。
记者:你们是什么关系?陈双印:情人关系。记者:你们大概什么时候确定情人关系的?陈双印:时间不长,宣传(影片时)把她带了,但发生了矛盾,具体细节都不想说了。记者:应媛不是《爱回家》(此次陈双印去慈溪宣传的影片)的演员,为什么带她来?陈双印:她最简单的想法,就是想和我以后有合作机会。不过,出了这个事,我觉得是我自己在生活当中的问题,就是(我)没有把握好自己。
而对应媛称验伤等内容,陈双印说:“她所有的事实都是虚假的,她身上的伤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而且她说的里面有太多的矛盾之处,所有她发的内容,我们都在记录……总之,我没有强奸,也不会强奸。”
“这个强奸的事,慈溪检察院已经给了明确的定论,他们对我的调查是非常严格的。在这个事上,我也不想再多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陈双印说。
(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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