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还以为遇到电信诈骗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接到这个电话,她还以为自己碰上了骗局,没有在意。次日,这个电话再次打了过来,请她到大西街附近某银行去“配合调查”。李女士抱着“过去看看也不要紧”的念头,到银行大厅找到了工作人员询问情况。“你终于来了。”工作人员见到李女士,立即调出了一张用她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的账户信息。李女士发现,这张银行卡是今年3月份在该网点办理的,近期每天至少有一笔现金往来。
“我今年3月份在外地,没来这里办过卡啊?”看着长长一串资金明细,李女士十分茫然。“你是不是把身份证借给亲戚朋友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张银行卡是通过银行的自助办卡机办理的。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李女士终于想起来,自己去年年底曾在达川区南城不慎丢失过身份证。银行工作人员分析,李女士的身份证估计是被捡到的人盗用了。
冻结账户神秘女子现身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李女士立即向辖区西城警方报案,并冻结了自己的账户。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听完李女士的讲述后,决定在该网点“守株待兔”。
没过多久,一名年轻女子就来到该网点办理“解冻”,还拿出一张身份证递给柜员。守在大厅的李女士凑近一看,发现该女子手中拿着的正是自己的身份证。
“你为什么用我的身份证开卡?”李女士当即上前质问,不料反遭对方责问:“是不是你把我的卡锁了?”这名女子当面威胁李女士,如果李女士不取消冻结,就要“找人弄她。”
在旁边守候的派出所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2人的争吵,并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办卡者竟是逃犯
西城警方随后对这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的女子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女子名叫张某某,系一名网上逃犯。去年6月,张某某因为在南城帮他人“收账”发生纠纷,将对方鼻梁骨打断,案发后,张某某逃离现场。达川区警方遂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随后,在警方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女士注销了这张被张某某冒办的银行卡。
冒领银行卡属刑事犯罪
法律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冒领银行卡一般都属刑事犯罪,将获3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他人办理10张以上银行卡,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将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
昨日记者拨打了数家银行的客服电话,他们称办卡时会仔细核对办卡者的个人信息是否同身份证上一致,一般不会让冒用他人身份者办卡成功。不过“个别情况可能存在,工作人员判断疏忽也在所难免”。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28岁、重庆人)已被西城警方移交达川区公安分局。张某某用李某某的银行卡究竟干了什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何瑜 本报记者 程序)
去年年底,达城市民李女士(化名)的身份证在达川区南城不慎丢失。近日,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称她有一张银行卡上的交易比较频繁,请她去“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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