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湖北荆州市一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手扶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危险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长江日报》7月27日)
电梯吃人,这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27日上午,广西梧州太阳广场手扶梯再次发生事故,将一名1岁多小朋友卷入,左手严重受伤。稍加检索可发现,因电梯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不是小数字。遗憾的是,那些鲜活生命在电梯里遭遇的不幸,却没有换来今天责任部门对电梯安全的真正重视。虽说每次事故后相关部门都会在舆论的“督促”下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反思,可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反省并没有形成制度坚持下来。
于是,同样的悲剧以复制般的姿势在各地发生。这可能和当下各级部门对电梯事故的定性和责任倒查有关。责任部门往往不会主动承认自己的失职与失责,对事故的最终定性往往也是“偶然因素”。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但纵容了事故责任方,也使得事故的教训意义没有很好被提炼出来。而另一方面,一些责任部门往往以为别处的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的概率很小,便轻飘飘地对一些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采取应付、回避的方式,也使得诸多事故的祸根悄悄生长。
常识早已讲烂,现在的关键在于相关部门能否端正自己的姿态,从这些血的教训中看到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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