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西瓜不甜! 这西瓜甜不甜?
媒体报道: 南京市浦口区一市民买了个西瓜,尝了后觉得不甜,随后报警。警察出警到现场,将西瓜买回办公室 。结果警察发现西瓜确实不甜。
老夫是极其佩服南京市浦口区的民警的。警察就是人民的保护神,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那真是要做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大事是事,小事也是事,大事要抓好,小事也不放过。有时候,从芝麻绿豆的小事抓起,更能起到春风细雨润心田的作用。比如在某小区,经常会接到片区民警的提醒:“最近有人流窜到我们这一带搞传销,大家要留个心眼,不要上当”;“要过年了,小偷也忙着搞钱过年呢,我们这个城市,已经有几起盗窃案发生了,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等。老夫听到这样的提醒或接到这样的短信,心里就暖融融的。从“人民群众的事,小事也是大事”这一角度看,南京的警察为一口西瓜不甜而出警,似乎也没有什么可非议的。但老夫总觉得有的事要捋捋顺,要分轻重,分可为可不为,否则,会出现社会资源的浪费。
我觉得,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西瓜不甜”这样的事是不该出警的。
俗话说,人人有一口,百口有百味。西瓜甜不甜,甜到什么个程度才叫甜,就没个标准。卖者说够甜,买者说不甜,还真不容易捋清。如果说,我买回去的肉,我觉得不香;他买回去的苹果觉得不脆;王麻子买回去的剪刀觉得不利……这样的事, 都由我们的警察去捋,捋得清吗?即使捋得清,但有这个必要吗?老夫总觉得,警察身负保一方平安重任,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作为百姓,我觉得也要充分理解和尊重警察,虽然说警察是“公仆”,但不能把他们视为无论大小事情都可呼来唤去的“仆人”。有事情,要分个轻重,能自己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比如西瓜甜不甜,多大点事?非要找警察?买不中甜瓜买个好心情不比什么都重要?就算警察来了,发现西瓜确实不甜,你的心情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事情无论大小,一律找警察,一律要求他们出警, 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笔账也要算一算啊。警察管了他们不必要管的事,真正需要他们管的事就会管不过来。要让警察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干他们急需办的事,我们的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对什么事该出警,什么事不该出警,有关部门也不能没个规矩。
顺便说一句,老夫对南京警察“将西瓜买回办公室”的做法,也不敢恭维。那么多存在争议的东西,你买得完吗,再说,那钱,不会是拿去“阿公”那儿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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