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5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批复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该起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月15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陕B23938号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在离心力作用下出现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
调查报告提出,将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袁武辉、车辆驾驶人王钢等20人移送司法机关,对铜川市副市长张惠荣等34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法吊销鹏瑞公司机动车检验资质及事故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事故相关地市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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