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琴(旌阳)
“东方之星”沉没长江、“电梯吃人”、山西山体滑坡,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严峻形势。
2014年5月,我国22个省市已经研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正式文件,但是抓好落实还远远不够。安全生产事故未能“刹住车”,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人的梦想彻底颠覆,悲剧一遍一遍重演,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都大喊“伤不起”!
安全生产工作重于泰山,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抓安全关键在平时、在预防,“未雨绸缪”才是我们更需要的。
抓安全不能抱一丝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除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外,很大程度与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侥幸心理有关,凭借“老经验”、凭借“老惯例”,安全生产制度“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不在行动上”,大道理都懂,就是思想上麻痹大意,对待检查监督应付了事,安全生产环节漏洞多,稍有不慎,引发悲剧。
抓安全应在“亡羊”前“补牢”。发生安全事故,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会刺激我们的神经,进行大排查、强监督,“亡了羊”再“补牢”固然可以弥补部分损失,但是我们不能总是这般放任,提前“补牢”,未雨绸缪才能防止“亡羊”。每一个单位都要梳理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时刻紧绷“安全弦”,织牢“安全网”,防患于未然。比如,校车安全问题,一方面是监督检查不力,让某些车辆有机可乘,违规超载、非法营运;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没有采取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引导就近入学、增设安全校车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就学的交通问题。
抓安全一定要将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说到底,最关键的是落实责任,责任就是做好安全工作的灵魂。我们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护,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行动,从源头上把关,一切事故都要尽力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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