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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摩托车撞伤 父亲请人暴打司机 赔偿3万元医药费还将面临法律制裁

来源:达州晚报 2015-08-11 13:14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赔偿3万元医药费还将面临法律制裁

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发人深省

近日,在达川区南城石家湾路,一名中年男子驾驶摩托车不慎撞伤一名9岁的小孩,受伤孩子的父亲竟邀人对摩托车司机进行暴打,结果,他不仅要赔偿3万多元医药费,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7月22日晚8时许,达川区公安分局南外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达川区南城石家湾路,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接警后,南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现场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痛苦地倒在地上,正捂住肚子不停呻吟,其身旁还倒着一辆被撞坏的摩托车。见此情形,办案民警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走访调查获悉,事发之前,9岁的男孩邹某杰在石家湾路一带玩耍,中年男子程某贵驾驶摩托车途经现场时,不慎将邹某杰撞倒在地,并将其手臂划了一条较长的伤口。撞人之后,程某贵驾驶失控的摩托车撞上前方一辆大货车才停了下来。得知儿子被撞伤后,邹某杰的父亲邹某奎感到非常气愤,就邀约朋友李某华等人冲到现场,一把将肇事摩托车司机程某贵抓住,便不分青红皂白对其拳打脚踢,造成程某贵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左侧第十处肋骨骨折,右侧第十二处肋骨骨折。

随后,办案民警经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邹某奎、李某华抓获归案。经办案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邹某奎(男,46岁,达川区南城嘎云村人)、李某华(男,35岁,达川区南城嘎云村人)对暴力殴打程某贵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原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摩托车司机驾车撞伤行人,当事双方应该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互相协商解决医药赔偿等事宜,受伤小孩子原是受害方,本可以获得一笔经济赔偿。没想到,受伤孩子的父亲竟邀人暴力打伤肇事司机,不仅要赔偿“肇事方”3万多元医药费,还要遭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奎、李某华已被达川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宋凌云 本报记者 罗烽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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