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14日电】记者14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受损的车辆已经可以理赔。市民可通过填写登记表及到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报备,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也可以获得赔偿。
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七个小区居民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有损坏的,居民可从群众工作组领取、填写《“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其中租户需提供租赁合同。其他受损车主需到辖区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报案证明、登记表等材料准备完毕后交回指定服务点。
根据爆炸后续处理目前的工作安排,9月14日开始发放相关登记表格,交回时间截止到9月16日,9月17日到21日为筛查时间,9月22日开始查勘定损。记者了解到,对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损车辆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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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受灾学校获赠学习用品
9月14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学生收到了捐赠的学习用品。当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携手日照钢铁集团向天津港爆炸事故受灾区域学校学生捐赠学习用品。爱心企业共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爆炸事故影响的学校捐赠了背包、词典、笔袋等学习用品4000套。□新华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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