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有云:“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意思是靠近水边的楼台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挡,能先看到月亮的投影;迎着阳光的花木,光照自然好得多,所以发芽就早,最容易形成春天的景象。这句诗常用来比喻由于接近某些人或事物而抢先得到某种利益或便利。然而,时下一些心藏“小九九”别有所图的人,将“近水楼台先得月”“活学活用”,贪谋私利,为害一方,让“近水楼台”变味,臭不可闻。
前些日子,有媒体曝光,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三河村有一条“上坟路”,这条路足足有2000米长,是水泥路,还是一条断头路,路的尽头就是罗山县交通局长家的祖坟。“上坟路”得于修建,是因为局长掌握着上级拨付的村村通资金,于是这个村才沾了局长的光,在其他村庄都排队等候的时候,“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在修建局长老家道路的时候,“顺便”让局长家的祖坟也实现了“通水泥路”。
“上坟路”的出现绝非偶然,传统观念里,许多人历来崇尚“朝中有人好办事”,古人一旦科举高中便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一番,今人岂会自甘“落后”?手中有点权,便想着为乡邻“造福”,于是科长老家的桥梁可以先修,局长老家的道路可以先铺,主任老家的公园可以先建,有利先想本单位本部门的,有提拔重用机会先留给自己亲人、朋友的……凡此种种,屡见不鲜。譬如广东省河源市以“民生大事”为名,建成了583套经适房,结果“民生大事”却变成了“公职人员大事”,经适房只面向河源市直单位的住房困难职工。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做法,是某些地方某些人凭借手中权力赤裸裸地与民争利,把“为人民服务”演变成“为自己服务”,是赤裸裸的“权力自肥”,表面上看是做好事,实际上是权力的近水楼台之诟病。古人云:足寒伤心,民寒伤国。又说:“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在全国上下力推***,大打扶贫攻坚战的今天,绝不应当搞“猴子下山摘桃——先到先得”那一套,更不能搞所谓的“近水楼台”,把有限的资金、项目投向自己的老家,以公肥私,修建“上坟路”。全面小康,不能有人掉队。静观双掌,手心手背都是肉。说到底,要避免“上坟路”这样怪事出现,扶贫就要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找到病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必须让高层设计的“六个精准”落地生根: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话说得远一些,警惕变味的“近水楼台先得月”,还要把“照妖镜”投向那些在法律、道德警钟之下仍“热衷”以公肥私者,譬如有些人站上高位,便把单位、部门当成自己主管的“一亩三分田”,把下属、员工当成自己的“盘中菜”,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做出“兔子也吃窝边草”之事。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某不顾自己的身份,不顾道德底线,将女下属勾引到宾馆开房,凭的是手中的大权,而那个毫无廉耻之心的女下属呢,则对上司的召唤心领神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甘愿“献身”的背后,凸显出她对权力与金钱的一种渴望,于是才出现了有图有真相的不堪一幕。女下属的床上培养、日后提拔成了一种快速升迁的捷径。落马的南京市长季建业,更是贯彻活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大师”。某些宾馆服务员、办公室打字员,通过他“先得先用”,有的被破格、升迁为大酒店副总经理,有的被破格、升迁扬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如此轻轻献献身,就可把官位弄到手,岂不让人乐此不疲!
如此看来,近水楼台先得月,绝非诗意和浪漫说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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