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凌晨,安徽省芜湖市大二女生陈某某,在学校附近一宾馆坠楼身亡。据悉,事发前,该女生跟两名男同学喝了很多酒,后3人一起到宾馆开房。
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月4日,芜湖警方就此事进行通报,将事件确定为“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
1月5日上午,芜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芜湖”再次发布消息,对关键问题予以回应。
回应关键问题一:女生当日无性行为发生
陈某某今年刚满20岁,安徽岳西人,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涉外旅游专业大二学生。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陈某某家人称:事发时,陈某某与两名大一男生在学校附近吃饭,一直吃到1日凌晨2时左右,席间,3个人都喝了酒。随后,3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宾馆开房,凌晨5时许发生了坠楼事故。
从进入宾馆到事故发生,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对于这个关键问题,芜湖警方1月4日的通报中,并没有提及,只是将其定性为“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
1月5日的第二次通报中,“@平安芜湖”称,经勘验:“陈某某当日无性行为发生”、“其坠楼时间为凌晨5时许,衣着与入住酒店时一致”。
回应关键问题二:女生是怎么进入宾馆的?
重度醉酒状态下,怎么走进宾馆房间?1月4日的第一次官方通报,没有详细介绍这一点,只是称“凌晨2点44分,3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某某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
1月5日的通报中,警方详细回应这个关键细节,称“经调查,陈某某是凌晨2点40分许醉酒后被吴某背入酒店”。
回应关键问题三:当天三名学生到底喝了多少酒?
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当天陈某某到底喝了多少酒?事故发生时,陈某某有没有醒酒?
1月4日,在官方通报称:“经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陈某某相约当事人季某某、吴某一起共度新年,当晚9时许,3人到达菲比酒吧,期间3人购买了一瓶威士忌黑方酒,配8瓶绿茶兑酒,并将一瓶酒喝完。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某某已呈醉酒状态,3人离开酒吧。”
一瓶威士忌黑方酒兑8瓶绿茶,3人到底醉成什么样子?1月5日,“平安芜湖”第二次通报称,陈某某“其次日酒精测试度为152mg/100ml”,而且“其伤情符合生前高坠所致,坠落形态符合无外力情况下的自由坠落”。
此外,对于更多事件的调查细节,“@平安芜湖”称“因涉及个人隐私,警方不予公布,请谅解”。□任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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