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姚某某、韩某某、王某某、霍某某5人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至此,这些在辽西地区大肆盗掘红山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的遗址、古墓,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盗墓笔记”的盗墓贼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此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涉文物第一大案”。
四处踩点在文物保护区外盗掘
位于朝阳市的牛河梁遗址是出土红山文化文物的核心区域,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丰富的文物资源让越来越多文物犯罪分子觊觎。
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冯某及其团伙就是主要针对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自2013年7月开始,这个犯罪团伙在16个月内疯狂作案17次。据办案民警介绍,冯某团伙选择盗掘地点的眼光很“毒”。在从冯某团伙处追缴回的10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就有19件。
他们是如何选取盗掘地点的呢?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告诉“新华视点”记者,冯某团伙成员平时以赌博、收购农副产品、收藏文物等名义四处踩点。“他们会打听谁家在地里发现有破碎的陶片,甚至出价购买相关信息以确定进行盗掘的大体方位。”
冯某团伙里还有一名懂风水的“高手”姚某某,也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5人之一。此人只需观察山水的走势和阴阳,就能把挖掘位置缩小到10平方米左右。为了逃避打击,他们从不在保护区里面作案,都选择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实施盗掘。
装备比文保部门科研队伍还齐全
现实版的“盗墓”和小说里描述的一样吗?在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上窑沟的山梁上,记者看到了大大小小十几处被盗掘的探坑,其中最大的一个坑直径约1.7米,深约1.5米。
王红岩告诉记者,这个大坑就是冯某、姚某某等四人挖掘的,并在其中挖掘到一只红山时期的玉镯。这只玉镯晶莹剔透,外观完整,经鉴定属国家一级文物。
在大坑周围,记者还看到了一些不易被人发现的直径30厘米至50厘米不等的浅坑。为逃避村民举报,冯某等人在盗掘后会对现场实施回填,这些浅坑就是回填土下沉出现的。
据王红岩介绍,冯某团伙在作案时会使用一种自制的名叫“扎子”的工具,这种工具性能高于洛阳铲,专门适合盗掘红山时期的文物。另外,罗盘仪、高频大功率对讲机、强光手电和高倍数望远镜也是他们作案的必备工具,装备比一般的文保部门科研队伍还齐全。
熟人联系、网上私聊、网上销赃
冯某一般会把盗掘的文物拿到赤峰销赃。由于长期混迹于赤峰市的各个文玩市场,冯某认识了季某某、梁某某等买家。梁某某是冯某团伙的固定收货人,原系赤峰市委讲师团成员,在赤峰市文物圈比较知名,很多想收藏文物的人都会找他要货。冯某交代,梁某某曾从他手中收走了一个鸡骨白方形玉璧并转卖给了梁的朋友刘某某,仅这一件文物就获利75000元。
记者发现,几乎每个盗墓团伙都有类似梁某某这样的人作为固定的销赃渠道。这些人是帮助盗掘文物团伙将文物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环节。据了解,梁某某目前已被警方拘捕。除了向熟人询问以外,冯某还会在网络上联系买家。据冯某交代,他一共盗掘了109件文物。目前,这些文物已经全部由公安机关收缴归案。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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