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年前劳动部门的法律文书。”昨日,治安大队的民警向记者展示了部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记者看到,这些法律文书的落款日期为去年2月3日。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曾在1997年因抢劫出租车被判刑4年。劳释后,就在外面承包工程。2010年以来,文某某开始承建西外某单位的家属院工程,并让小包工头罗先生代为帮忙组织劳务。然而工程结束后,文某某尚欠薪58637元,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并避不见面。
“一共欠了12位农民工的工资。”据了解,农民工多次上门讨要自己的工钱,但文某某却多次避而不见,也不承诺结算工资的具体日期。12位农民工无奈之下,只得找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相关部门帮忙讨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找到文某某做工作,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文某某却以工程发包方未返还保证金、剩余资金未结算等各种理由为借口,予以推诿,拒不支付民工工资。为了尽快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只得将该案移交警方。
治安大队在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文某某恶意拖欠12位农民工工资长达近2年,其中欠薪最多的是一对农民工夫妻,欠薪近2万元。专案组民警随即找到嫌疑人文某某,再次展开劝解工作,但文某某依然予以拒绝。专案组随即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已被通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继续帮农民工追讨欠薪,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经营者,欠薪逃匿、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行为,都属于恶意欠薪,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梁俊菱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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