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冬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1月29日,网友@Wyyyyey在微博上传了一段(杭州)地铁2号线的视频:一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在座位上大声打电话,有乘客善意提醒打电话小声点,结果女子语出惊人:“我就是没道德,我伤害谁了我负责!”有乘客说“我受到伤害了”,没想到女子说,那去医院打出证明啊,然后打110解决,言辞很嚣张。
从这个事件的背后,笔者看到了国人对于个人素质及修养提高的要求和对于公共场所的公共道德遵守的需求。这肯定是一件大好事。说明逐渐摆脱贫困的城市人群,对于精神层面生活的要求,越来越具有一种集体意识。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对他人的伤害,最基本的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接触性伤害,一种是非接触性伤害。我们平常见到的打人、杀人以及捆绑等行为,对他人的伤害是接触性的,也就是说通过身体和器物对他人进行接触,从而形成了接触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看得见的,是被所有人认可的,对双方的主体认同,不存在异议;另一种伤害是非接触性伤害。虽然伤害他人的主体并没有直接将伤害的器物施加于客体,但伤害依然存在。比如骂人,乱按汽车喇叭,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噪声等。国人习惯认可骂人产生的伤害,而往往忽视或者不认可其他非接触性伤害。其实,其他的行为只要对他人的身体或者感知系统造成干扰和刺激的,同样是伤害。
文明社会对个体行为的要求,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还是道德层面。道德系统恰恰是维系我们日常生活、日常交往最常用、最重要的价值体系,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一种补充。但愿由“电话女”的行为引发的热点关注,能给许多忽视非接触性伤害的人,带来一种新的认识,并积极审视自身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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