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钞 华蓥记者站 周松林
“检察工作和信息化的有效融合,既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工作效率,更开辟了降低司法成本新途径,达到了科技强检的最终目的。”3月28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云在谈到该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时如是说。
近年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积极实施以“大数据中心”为核心的科技强检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实现了以科技信息化推动检察现代化。
关键词 安防系统
编织全天候的安全防护网络
“由于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在确保办案区监控无盲区的基础上,在公共区域也必须保证监控无盲区和死角。”3月28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信息技术工作的张明对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该院建立了以访客系统、公共监控系统为主的智能化安防系统,确保办公区安全运行。
该院的访客系统,可以对来访人员和行李进行检测,还可以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和查询,相关数据采用硬盘存储,使管理和维护更方便和高效,存储周期达45-50天。
同时,该院还在院大门、楼道等公共区域安装了数十台红外线高清摄像机位,有效保证了夜晚无灯光情况下的监控效果,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巡逻监控管理。
“就连食堂里面的食材储放、食品加工、饭菜分装、食品留样等餐饮制作过程,我们都进行了同步监控。这样就实现了公共区域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保障用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张明说。
关键词 数字化办案
架起严格司法的“高压线”
“依靠大数据中心,案件办理的每一个步骤和进度、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都能够一目了然地显示出来。这就相当于用信息化的手段,为执法人员架起了严格司法的‘高压线\’。”张明说起该院建立的“大数据中心”头头是道。
近年来,该院以信息化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为核心,建立了“大数据中心”,实现了检察信息化与各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
对于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大数据中心”对讯问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实行全程、全部、全面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案件办理全程信息化,更达到了固定证据、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
“大数据中心”还完成了“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平台接入,可以对该市46个行政执法单位主办的案件进行实时联网监控。
“这能有效地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经办人员把不正当的情感带到案件处理中,以及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打破了部门之间案件信息的壁垒,将行政执法的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让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张明说。
关键词 辅助决策
以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自从数字检委会系统启动以后,我就不用再打印一沓沓厚重的文件了。”该院负责数字检委会会务工作的蒋梨钊说。
蒋梨钊所说的数字检委会系统是该院于近日启用的全信息化议事模式,可以实现会议表决、文件共享、屏幕共享、会议跟随、会议记录和存档等,达到了无纸化办公的目的,大大提高了检委会议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比如检委会要讨论一个具体的案件,相关的文件信息就会出现在每个人的显示屏上,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显示屏上修改、做笔记等,系统就会自动保存。参会人员发言时,会议摄像机将同步语音跟踪发言人,并实时将图像推送至大屏显示。”蒋梨钊说。
同时,该院还规划在“大数据中心”通过专线连通法院、公安案件管理网络,实现案件信息的共享;连通政法委、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矫正情况的实时掌握;连通金融部门的征信系统和房产管理部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涉案财产的快速查询。
“长期以来,信息不完备是影响我们对案件进行理性判断的主要原因之一。推进检察业务和检察管理信息化,就是要我们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办案要求,利用现代化工具来帮助我们对案件进行理性判断和决策。这对于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杨洪云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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