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
年近50岁的徐广红,是浙江省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的窗口工作人员。3月13日,一个陌生女人找到她,见面就塞给她一万元钱,称是她的小学同学施女士,因当年家里穷,曾偷拿她的一毛钱买饼吃,还连声道歉:“徐姐,这一万块钱,你一定要收下。40多年来,我一直为当年的过错,心里折磨着。”(3月15日《钱江晚报》)
这一事件一经报道,便引起广大网友热议。不少人认为,“偷1毛钱愧疚40年”是良知的坚守,值得“点赞”,有着满满的正能量。
突如其来的“还债”让徐女士“愣在当场”,在解释其中缘由后,徐女士执意未收那一万块钱。但无论怎样,施女士的这种行为,弥补了她当年的过错,让她煎熬了40多年的“良心”终于得到解脱,还换来了友情的延续。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也就是施女士难能可贵的地方。
也正是由于当年没有成为“重点教育对象”、被打上“小偷”的烙印,施女士的人生轨迹才得以改变。试想,如果当年此事被曝出,施女士是否还能像现在这样家庭和睦、事业小成?答案或许是否定的。
跟施女士不同的是,这种因“一念之差”所犯的过错酿成的悲剧事件还有不少。
2015年12月28日,甘肃永昌一初中女生在当地一家超市因偷窃巧克力被店主讥讽和羞辱,在被母亲责打后跳楼身亡;2016年3月4日,福建徐墩一名15岁的男孩,因在超市偷了一袋价值7.5元的饼干,因恐惧被超市老板“曝光”,而从高楼纵身跳下……
相比他们,施女士是幸运的:40多年前的过错没有对她造成太大的影响,如今“苦心寻找还‘良心债\’”还换来了大众的谅解,甚至是褒奖。然而,值得提醒的是,在无数“点赞”声中,切莫进入“可以先犯错再悔过”的认识误区。当年施女士的行为的确做错了,她得到的惩罚是40多年来的“良心不安”“夜不能寐”。
笔者认为,施女士40多年后偿还“良心债”一事给我们最大的启迪便是教育方法的重要性。确保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家长、教育者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努力,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教育引导中,也不要忘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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