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右江区一女子在取钱时,发现取款机里有一张未退出的银行卡。面对天上掉下的“馅饼”,该女子难抵诱惑,最终给自己带来苦果。7月27日,右江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0月26日,李某来到右江区龙川镇某银行取款时,发现取款机里有一张未退出的银行卡。李某看四周无人,便查询该卡的余额,结果显示卡里有13000元。面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李某难抵诱惑,分7次将卡里的余额全部取出,收入自己囊中,随后将卡取出迅速离开了现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某处扣押了12700元,并返还给被害人。同年10月28日李某退还被害人3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右江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陆玉琨
罗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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