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时,可否查看视频获取信息?广州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个人因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查看系统相关信息,但不得复制和调取。这一增补主要是为遭遇突发状况(如小孩、老人走失)的个人提供线索而设计。
(据9月7日《人民日报》)
在大部分公共场所均安装监控的背景下,应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摄像头时代”。这显然能够有效震慑不法分子,降低破案难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对一些如普通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还可借监控视频还原现场,查清事实,定纷止争。应该说,设立紧急查看权的初衷是为了充分发挥监控视频固定证据,还原现场,锁定侵权人,妥善解决纠纷的作用。为此,赋予民众紧急查看权非常必要。
除“紧急”情况之外,还可对查看权做进一步扩展,只要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且经纠纷双方同意,也可通过查看监控还原现场。如对于损失轻微无需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可以共同查看监控以划分责任,不必再兴师动众由公权机关介入。
值得强调的是,紧急查看权毕竟属于私权利,应当对其作出合理限制。这种限制须以只能查看为原则,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底线,以公权力介入前为时间点。即权利人只能在公权力介入前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获取线索,不得复制、调取、摄录视频内容;不得泄露视频中涉及的他人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且监控保存者应严格核实并登记查看人的身份信息,否则不应准许。如果权利人拟复制相关视频或查看涉及他人权利的视频,则应由公权机关介入或经公权机关批准。至于公权机关依法调取的,相关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监控视频信息,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简而言之,摄像头时代需要一部专门规范管理监控视频的法律法规。我们既要充分发挥紧急查看权对妥善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重要意义,又要防止该权利被滥用而带来负面作用。进而让监控视频真正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
(史洪举)
新闻推荐
车载伪基站设备在主城四区进行电信诈骗。日前,西固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卡口系统和研判追踪,成功抓获利用伪基站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伪基站设备2套,扣押作案车辆1
兰州晨报讯(记者李升)团伙驾车跨省来到兰州,利用车载伪基站设备在主城四区进行电信诈骗。日前,西固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卡口系统和研判追踪,成功抓获利用伪基站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伪基站设备2套,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