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江西)
今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蓝某在漳浦县家中睡觉,忽然感觉有人偷窃其养殖的家禽,被发现的被害人陈某奔逃。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面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左手用力后甩挣脱蓝某,随即陈某侧身摔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3月29日,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4月5日,漳浦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10月27日,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11月14日 新华网)
法律不等同于道德,虽然道德审判不能代替法律审判,但是法律也应当站在道德的一边,而不能站在道德的对立面。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对于社会治理而言,道德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站在道德的一边,有利于鼓励人们遵守道德,进而促进社会治理与规范。反之,则会产生不利于鼓励人们更好遵守道德,弘扬社会正气,进而影响社会规范得到更好实现的消极作用。
福建这起“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起诉”事件,蓝某在发现有人偷窃之后对涉嫌偷窃者进行追赶与抓捕,本身并不违法,而且是值得提倡的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蓝某情急之下对涉嫌偷窃者进行追赶与抓捕,像此前检察机关认为的,蓝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对其来说有些勉为其难。如果说蓝某应当预见到这一结果,不如说是涉嫌偷窃者没有预见到雨天路滑拼命甩脱抓捕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导致自己摔倒受伤丢失性命。
如果当地司法机关对蓝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并定罪,不但涉嫌侵犯蓝某个人的法定权利,而且法律站在道德的对立面,很可能导致产生人们不再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消极后果。数年前,南京彭宇案判决以及其在一段时期内产生的消极影响,实际已经对此提供了殷鉴。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记者7日傍晚从辽宁省营口市委宣传部获悉,当天下午,营口市下辖的大石桥市发生一起运钞车被劫持事件。据了解,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一辆运钞车被车上的四名工作人员劫持,车上运载有万元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