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2月6日电(记者王井怀)山西省法制办日前发布消息,《山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将于2月20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校车驾驶员驾龄须超3年。
据悉,在这个《办法》中,山西省对校车驾驶员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包括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同时对随车照管人员设定了门槛。随车照管人员应符合年龄在25周岁到60周岁;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心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等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和犯罪记录;上岗前经校车服务提供者培训合格等条件。
此外还规定,校车服务提供者被吊销或者撤销校车使用许可的,3年内不得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新闻推荐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