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他们了!没想到对我反映的事情这么关心,而且处理得非常好。"近日,家住中鼎小区的王先生向县住建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反映其住房阳台渗水,希望建设单位及时修复。可是,工作人员查证后发现,该房屋于2009年11月验收,已过保修期限。但工作人员还是找到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最终建设单位同意尽快修复。这一处理结果,让王先生十分满意。
2016年,县住建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接到群众投诉60余起,投诉内容以房屋现浇板开裂和渗水为主。2月28日,记者在该站了解到,群众的所有投诉,该站都会立即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明确责任;现场不能明确责任的,及时联系相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共同分析,直至明确责任。责任明确后,立即落实,作出处理。
“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一贯的工作态度。"该站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该站在做好群众投诉处理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住宅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城区各居住小区的建设单位对小区内的住宅质量问题进行了自查,目前自查的问题已基本落实。该站将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提升群众满意度。
(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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