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陈曦这两年,共享单车彻底火了,它成为了许多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人们以绿色环保的方式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困难。然而,由此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值得关注。“小孩5秒解锁共享单车密码”、“孩子骑共享单车横冲直撞”、“小学生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在马路上嬉戏”……儿童骑车上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摔伤导致骨折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
事实上,现在主流的共享单车平台,早就在单车使用指南中都明确写着“用户应为12周岁以上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也对注册时所需的身份证进行了12周岁以上的识别,可为何总是挡不住小孩子那双开锁的手,只能无奈地望着少年骑手在大街上风驰电掣的背影?这就不得不提及“密码漏洞”的问题了。正如专家所言,一些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过于简单,只要注意观察密码按键,小学生都能轻松地发现“诀窍”,瞬间给单车“开锁”。而有些家长对“亲子骑行”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尽管知道共享单车是为成人设计而不适合儿童骑行,还是会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册,解锁单车后给孩子使用,不得不说,这样的父母还真是“坑娃”界的一股泥石流。
阻止儿童骑车上路,共享单车平台显然应该更“努力”才是。一方面,在“密码设置”上追求技术含量,密码难破解才能杜绝大多数“偷骑者”,让小孩子望“车”兴叹;另一方面,在单车车身印上“12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标识,暂且不论警示效果有多少,别看就是那么一行字,在万一发生事故时,却能让共享单车平台减轻乃至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毕竟,现在市面上的共享单车,或许是为了美观考虑,都未作明确的警示标识,孩子若因偷骑车而受伤,家长称单车平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平台就是有一万张嘴,恐怕也得“认栽”。
近日,深圳交警发布了《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联合声明》,这是继上海市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后,又一个站出来“表态”的城市。而探究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警方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道交法规定的重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而共享单车就该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内。深圳交警表示,将加强路面执法的检查力度,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学生违规骑车进行劝导,给学校和家长反馈。而笔者认为,虽说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核心所在,但对于纵容甚至协助小孩子骑车上路的“糊涂”家长,警方应出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孩子违规造成严重后果,也应由家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共享单车作为新鲜事物,在迅速占领街面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智能”升级、强化管控等方式,力争得到合理解决。人们不必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共享单车的风靡,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单车平台方需要在“扬长避短”的实践中走向成熟;而城市的管理者也要学着积极应对新事物、新变化,规范并扶持共享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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