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扎实厚重的法学功底,为庄严的法庭勾勒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风景线”,为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支撑起砥砺前行、光彩夺目的“半边天”。她们,就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
吕咏梅:历经苦寒梅花香
吕咏梅守信践诺、勤学善思,严格遵照“一个标准、四个理念”办案要求,使自身法律素养、办案水平得到“双提升”。在审理一起申请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因涉案设备系被告公司法人自行研发销售,虽获得发明专利并注册了商标,但没有国家、行业标准,亦未经过质监部门检验。争议发生后,原告以被告违反行政法规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对此,吕咏梅她根据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行政法规中关于管理性、效力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最终判定合同有效。宣判后,社会效果良好。
2016年,吕咏梅个人结案72件,参与办案210件,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潘维莉:不畏艰险肯登攀
潘维莉心怀敬畏地审理每起案件。李某与公司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对团体意外险赔偿款能否抵扣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分歧,而这与劳动争议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潘维莉未以非劳动争议一驳了之,而是给当事人分析利弊,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原告顺利拿到了工伤赔偿和保险理赔。办案同时,潘维莉也很重视调查研究,调研文章常见诸报端。
2016年,潘维莉办理案件189件,无一发回、改判,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十佳办案能手”。
金莹:冰心一片在玉壶
作为出纳员,金莹严以律己,坚持做到账目清晰、日清月结。她通过建立过付款微信群,有效解决了退费工作信息不畅、案款不符等问题;她心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次,一名当事人来到财务室要求支款,可这天不是固定支款日。她经了解得知,当事人的孩子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车辆逃逸,已花光所有积蓄,如果今天支不到款,医院可能强行让孩子出院。她马上请示领导、沟通银行,确保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救治孩子。
2016年,金莹因工作出色,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丁文:转益多师持以恒
“书记员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众多,需要全方位地学习才能适应工作所需。”这是丁文对于书记员工作的感悟。
庭审中,丁文时刻保持中立态度,不掺杂个人意愿,保证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接待当事人时,她耐心认真、规范严谨;对待工作难点,她不断学习,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于同事,她更是充满敬佩和感恩,并将其转化为督促她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
2016年,丁文被法院评为“每月一星”、优秀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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