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6年12月15日,受害人李女士向公安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报案称,2015年上半年,她从亲戚那里听说亲戚的朋友(侯某)那有一套新房,价格比较低,和家人商量之后,李女士就和侯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他(侯某)还带我们看了房子,也看了一份三方合同,然后我们就陆续分6次付完了全部房款20多万元,钱给的时间也长了,想催一催,然后人就找不到了,打电话没有人接,感觉被骗了。”李女士说。
2017年3月22日,公安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张雷向记者介绍,接到李女士报警后,他们发现这起案件表面上看是一起经济纠纷,但是这里面有很多蹊跷,经过仔细研究被害人提供的证据以后,发现嫌疑人涉嫌诈骗。立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
公安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潘柳春介绍了案件侦破的情况,首先,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确认了侯某的身份;其次,根据合同上的内容到对应的项目部进行调查了解,得知该项目部并没有委托侯某向外出售房屋;最后,又将合同拿到宝鸡市局专业机构进行了合同鉴定,得到的结论是合同上的印章是伪造的。在对犯罪嫌疑人抓捕过程中,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侯某携款畏罪潜逃。最终经过多方查找,于今年2月10日,办案民警终于在金台区某旅馆内将侯某抓获,犯罪嫌疑人侯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侯某也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在其他案件中的违法诈骗行为。
警方提醒:提防低价房陷阱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侯某利用同样的方式实施了多起诈骗,涉案金额超过45万元。公安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副所长武智斌表示,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住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并认真核查相关手续,不要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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