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向阳派出所自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网上追逃、刑拘、逮捕、起诉各2人,行政拘留1人,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破小案 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办
1月19日早8时许,向阳派出所接到罗某报警称:其手机店一部售价899元的手机被盗。接报后,民警通过查看店内视频监控,发现1月18日13时50分许,一名中年妇女携带一名小女孩进入罗某手机店内复印资料。随后,中年妇女发现店内展柜上的白色手机,便将该手机交由小女孩,并指使小女孩迅速离开现场,自己则紧随其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逆向分析嫌疑人运动轨迹,最终锁定辖区村民苏某有重大嫌疑,并在其住处的卧室衣柜内现场查获被盗手机。
2016年3月28日,向阳镇卢某某报警称:其商店价值4000余元的香烟及现金被盗。接报后,向阳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开展勘验、侦查工作,锁定城关镇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卢某已外逃。于是,该所通过信息化手段于2017年1月16日将卢某抓获。经审讯,卢某对盗窃卢某某商店财物一案供认不讳。同时交待,在本县城关镇、向阳镇盗窃腊肉和土鸡30余起的犯罪事实。
追赃款 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损失
3月12日21时许,向阳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报警称:其商店内价值1000余元的香烟、现金及部分零食被盗。民警经现场勘查、比对,发现现场周围遗留脚印比较小,初步判定系未成年人作案。随即民警暗中走访调查,初步确定路过该店的3名初一学生曹某、曹某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刻与其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在曹某等人宿舍内现场查获被盗香烟3条。因曹某等人均未年满14周岁,民警在通知其监护人现场全额退赔李某损失的同时,对曹某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抓逃犯 让犯罪分子无处藏
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向阳派出所树立“一盘棋”思想,广泛收集在逃人员相关信息,借助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在刑侦、高滩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分别于1月12日、20日将涉嫌诈骗的在逃嫌疑人张某、刘某抓获。随后民警紧扣时间节点,广泛收集证据,在春节后将张、刘两人报捕,3月17日,两人被移送起诉。
□ 通讯员 黄杰 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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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日报·紫阳县公安局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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